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流程

发布日期:2024-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流程

一、未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直接转递档案

1)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山西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服务电话等查询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地址;

2)毕业生告知所在高校档案转递地址;

3)档案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经线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确已接收的,由毕业生本人(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2、开具接收函转递档案

毕业院校要求省人力资源市场开具档案接收函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窗口开具接收函;

2)毕业生将接收函交回学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档案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经线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确已接收的,由毕业生本人(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二、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后,由所在用人单位与省人力资源市场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

2、毕业生告知毕业院校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地址;

3、档案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后,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用人单位接收函到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三、其他事项

档案转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档案接收人:档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1-8288008